“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在公司被解雇或因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的一种经济赔偿。如何正确计算这笔钱呢?
首先,需要明确一些概念。《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但未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或者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何具体计算呢?计算方法如下:
1.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服务年限 | 经济补偿金标准 |
---|---|
不满1年 | 一个月工资 |
1年以上不满10年 | 一个月工资的1倍 |
10年以上 | 一个月工资的2倍 |
“一个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但不包括加班费、绩效奖金、津贴等个人收入。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可以与应支付的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两倍以下的部分协商确定,但是原则上不低于一个月工资。
通过以上两种方法可计算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劳动关系终止,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